歷代志下第八章有這樣的記載:
所羅門建造耶和華殿和王宮,二十年才完畢了。⋯所羅門將法老的女兒帶出大衞城,上到為她建造的宮裡,因所羅門説:「耶和華約櫃所到之處都是聖地,所以我的妻不可住在以色列王大衞的宮裏。」⋯所羅門建造耶和華的殿,從立根基直到成功的日子,工料俱備。這樣,耶和華的殿全然完畢。(1,11,16)
1. 所羅門作王四十年,用了一半的時間蓋房子,教堂和住家都需要
2. 所羅門娶法老的女兒有政治因素,他早年遵行耶和華的律法,外邦人不可入耶和華的會,就
是這些外國女人勾去了他的心,信仰潰爛
3. 所羅門一生建樹良多,擴張疆土,在職責上堪稱是一位好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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